天津再出公积金新政,拟调整公贷额度上限!天津楼市能否恢复?_全球观察
来源:幸福里APP     时间:2023-06-21 15:01:16


(资料图)

天津公积金再出新政

具体内容包括:

天津拟将 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由80万元 提高至100万元 ; 将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由40万元 提高至50万元 ; 职工购买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 职工申请贷款时 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满6个月 ; 外地缴存职工 在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本市缴存职工 实行相同贷款政策 ; 借款人 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60% 。

同时,天津拟对《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每月提取限额由3000元调整为 按月实际租金提取 ; 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通过市场租房的,将无租赁登记备案每月1500元、有租赁登记备案每月3000元的月提取限额 统一调整为每月提取限额3000元 ; 新市民、青年人 符合租房提取条件通过市场租房的, 本人及配偶可按照不超过本人上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支付的首付款和偿还的贷款本息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

此外,天津市2018年印发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将于2023年8月30日到期。根据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定,拟对《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有关条款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包括:

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由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更新增加面积的, 房屋产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 可以就增加面积部分交纳改造成本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将“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为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将“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修改为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天津楼市销售价格下滑挂牌增多

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5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有61个城市今年5月份二手住宅价格低于去年5月份,43个城市新建住宅价格低于去年5月份。

全国房价冲劲不足,天津亦是如此。

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5月, 天津新建住宅价格下降0.3%,二手房价格下降了4.1%。 在成交量方面,有房产机构数据显示,6月18日二手房新增房源786套,成交145套;6月17日二手房新增房源736套,成交123套。可以看出天津的 二手房挂牌量远超成交量,明显供大于求 。

近期,天津针对楼市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5月25日,天津出台公积金新政,对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即公积金首次贷款结清后,名下无天津房产,二次使用天津公积金,可按照首套政策计算。对在天津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天津二手房市场挂牌量持续走高, 二手房市场已进入“买方市场” 。当前,首套房贷利率降至历史低位,公积金使用条件放松、贷款额度大幅提高, 宽松的政策环境利好刚需购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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